根据《仲裁法》第十条的规定:“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,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,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。”二审最高院认为:双方当事人签订的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...
2021-06-05
在选定仲裁委员会时,如果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,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一个,但是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,仲裁协议就会无效;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,也就是说,仲裁委员会一旦做出裁决,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想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...
2021-11-20